近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力推进全区2023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发布2023年拟推进实施的2617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计划年度完成投资4069.5亿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盟市梳理了全区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印发了项目清单并提出具体要求。
项目清单中包含2617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涵盖了产业发展、能源、农牧林草水、物流、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城镇(含园区)基础设施、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共11类项目。这些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全区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要持续构建良好投资环境、持续加强重点项目推介、持续做好要素保障、持续强化融资支持、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区民间投资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在重大项目支撑下,今年全区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39.4%,其中民间投资增长了44.6%,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了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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