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3-0155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 文 号 | 内农牧技农机(鉴)字〔2023〕 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3-0155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
文 号 | 内农牧技农机(鉴)字〔2023〕 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有14家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1家企业生产的1种产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和附件2)。
对1家企业生产的1种产品撤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3)。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一批)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一批)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一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3年03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