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等有关规定,我站对2022年第七批申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试验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南300米西巷内,邮编:010050;
电话(传真):0471-6536741
电子邮箱:nmgjtjc@163.com。
附件:通过等级评定的检测机构名单.doc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批通过公路工程等级评定的检测机构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
2022年9月19日